数据要素流通机制创新 打破“数据孤岛”、释放数据价值

发布时间:2024-04-18 16:44:57发布人:中盾云安

来源:《通信世界》

作者:陈明山

 

2019年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把数据作为一种新的生产要素,数据就不再仅仅是储存于数据库中冰冷的数字,而是一种具有无限潜力的生产要素。此后国家层面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促进数据要素市场的健康发展。例如,《“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促进数据要素有序流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强调,要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同时,在“数据二十条”的政策推动下,2023年数据要素顶层设计规划与配套措施日趋完善,为数据要素产业蓬勃发展带来了新机遇。

一、数据要素流通面临的四大难题

要实现数据要素的高效流通,就不得不正视当前存在的四大难题:数据标准的不统一,如同一道无形的“壁垒”,阻碍了数据流通的顺畅进行;全国统一数据流通市场制度的不完善,使得数据市场难以形成统一、高效的运行机制;数据合规风险和安全隐患的存在,导致场外交易频发,严重影响数据市场的健康发展;数据价值创新不足,更是削弱了数据流通的积极性和动力。这四大难题不仅影响了数据要素的高效配置,也制约了数字经济的持续发展。因此,解决这些难题,促进数据要素流通的创新与合规,成为产业界目前最重要的任务之一。

难题一:数据标准不一,导致数据流通不畅

目前,不同部门、行业和企业之间的数据标准不统一是一个突出的问题。由于缺乏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不同部门、行业和企业之间的数据格式和质量存在差异,导致数据难以实现互通互操作,形成了“数据孤岛”现象,制约了数据的流通和利用,阻碍了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

难题二:全国统一的数据流通市场制度不健全

近年来,广东、北京、上海、浙江、贵州、福建等地相继成立数据交易所,各地数据交易所在数据确权、数据定价、数据交易、数据安全、数据增值协作等方面的监管标准与操作规范存在诸多差异,导致地方数据交易“各自为战”,无法形成统一市场,未能最大限度发挥数据价值。全国统一的数据流通大市场制度尚未建立,全国数据要素流通的效率和效果必然受到影响,从而难以支撑数据要素驱动数字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

难题三:数据合规和安全存在隐患,导致场外交易远超场内交易

数据的合规性和安全性是数据流通市场的基石,缺乏这些保障,市场将面临巨大风险。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数据交易市场规模在1020亿元左右,其中,数据场内交易规模大约20亿元,数据场外交易规模在1000亿元左右。场外交易之所以远超场内交易,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场外交易缺乏规范的管理和监督,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此外,一些机构或个人为了一己私利,滥用或泄露敏感数据,给用户带来了严重损失。要改变这一现状,需要政府、企业和相关机构共同努力,加强数据合规和安全标准的建设,提高数据交易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同时加强监管并加大惩罚力度,确保数据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

难题四:数据价值创新不足,导致数据流通意愿不强

目前数据的价值创新主要集中在金融征信授权、计算广告与推荐等能够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领域,在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方面的融合创新仍存在较大不足,使得数据持有者缺乏流通意愿,进一步限制了数据流通市场的发展。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数据管理和保护机制,数据持有者对数据流通存在担忧和顾虑,害怕数据被泄露或滥用。为了激发数据持有者的数据流通意愿,业界需要加强数据价值创新的探索和研究,提高数据利用、加工的能力,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和保护机制,确保数据的安全、合规,进而推动数据交易市场的繁荣发展。  

二、数据要素流通创新的“两手抓”策略

在推进数据要素流通的过程中,建议业内采取“两手抓”的策略。一方面,注重数据价值的创新,通过挖掘数据的深层含义和潜在价值,推动数据要素在各个领域的高效流通,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注入新的活力。另一方面,强调数据要素的合规运营,确保数据在流通过程中的安全性、合法性和可控性,为数据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这种“双管齐下”、相互促进的做法,有助于产业更好地利用数据资源,发挥数据在生产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也为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策略一:数据价值创新推动数据要素流通

数据要素流通的目的在于利用数据实现价值创新。创新是驱动发展的核心动力,数据价值创新旨在深度挖掘数据的内在价值,通过技术手段和思维模式的革新,将数据转化为具有市场竞争力和社会价值的资源。首先,数据价值创新需要对数据进行系统性的整理和分析,打破“数据孤岛”,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其次,数据价值创新需要结合具体的应用场景,将数据与业务深度融合(如上文提到的12个行业和领域),开发出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数据产品和服务。例如,在金融领域,可以通过数据分析评估信贷风险;在医疗领域,可以通过数据挖掘辅助疾病诊断和治疗。最后,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应共同参与数据价值创新的过程(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三者融通可发挥数据的最大价值),建立健全数据管理和保护机制,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合规流通。通过数据价值创新推动数据要素流通,将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注入新的活力。

策略二:数据要素合规运营助力数据要素流通

数据要素合规运营是解决场外交易远超场内交易问题的关键所在。针对当前数据交易市场存在的隐患,产业界应从“疏通”和“引导”两方面入手,逐步破解难题。首先,需要对数据交易市场进行“疏通”,规范场外交易行为。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场外交易的监管,制定严格的数据交易规则和标准,明确数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要建立统一的数据要素流通平台,为数据交易提供合法、安全的环境,降低数据交易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其次,需要引导数据交易向场内转移。政府主管部门和数据交易所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数据所有者和交易者的合规意识,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场内交易。最后,要建立激励机制,鼓励数据交易向场内转移,提高场内交易的规模和比例。通过“疏通”和“引导”策略,可以逐步破解数据场外交易远大于场内交易的难题,推动数据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打破“数据孤岛”、释放数据价值的四条措施

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当下,数据的价值日益凸显。但要充分实现这一价值,首要任务就是打破“数据孤岛”,形成数据融通创智。下面将从四个方面探讨如何打破“数据孤岛”、释放数据价值。

措施一:利用技术手段打破“数据孤岛”

技术手段是打破“数据孤岛”的关键。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的不断发展,数据集成、数据清洗、数据挖掘等技术手段日益成熟。通过不同技术组合实现不同来源、不同格式数据的整合与融合,搭建行业/企业的数字中台,从而打破“数据孤岛”,进一步释放数据价值。

措施二:促进不同部门、行业、企业间的数据融合与共享

众所周知,数据的价值在于数据的衍生价值,非某一个数据背后的单一价值。数据往往存在于不同的部门、行业和企业,因此促进不同部门、行业、企业间的数据融合与共享是打破“数据孤岛”的重要途径。政府主管部门可以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政府机构、行业组织和企业之间进行数据共享,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实现数据的互通有无。同时,也可以通过数据交换、数据合作等方式,推动数据在不同部门、行业和企业间的流动与共享。

措施三:提升数据的可用性和可理解性,发挥数据价值

数据的可用性和可理解性是决定数据价值的关键因素。可通过数据可视化、数据分析和数据挖掘等手段,提升数据的可用性和可理解性,让更多的人理解和使用数据,从而发挥数据的价值。其中,可通过数据开放、数据竞赛等方式,激发社会对数据的关注和热情,推动数据价值释放。

措施四:以数据驱动创新,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打破“数据孤岛”、释放数据价值的最终目的,是要以数据驱动创新,进而推动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可通过数据分析、数据挖掘等技术手段,发现数据的潜在价值,为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提供新动力;通过数据开放、数据共享等方式,推动创新创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数据要素流通创新未来展望

立足当下,展望未来,打造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等多元融合的数据资源体系。强化数据治理,挖掘典型数据场景,深化数实融合的数据资源化应用;推动数据确权,促进数据价值变现,开展数据资产评估入表等试点工作;鼓励流通交易,推进数据跨境监管,探索数据股权化、证券化等数据资本化应用。完善标准规范、加强安全监督、创新保障机制,充分调动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能动性,聚焦数据资源化、数据资产化、数据资本化的“三化”协同,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全面促进大数据产业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未来,数据要素流通机制将朝着更加规范化、市场化和安全化的方向发展,为释放数据价值、推动数字经济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在这一过程中,政府、企业和研究机构需要共同努力,加强合作与创新探索,不断完善数据要素流通机制,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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